保监会:允许上市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可转债中国平安发行260亿可转债待批 逆市唱多寿险前景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申请发行次级可转债要符合四方面的条件
5月3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可转换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为拓宽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水平允许上市保险公司和上市保险集团公司发行次级可转债债券,并同意可转债在转换为股份前计入保险公司的附属资本。至此,上市保险公司的融资渠道将正式拓宽。
《通知》指出,保险公司次级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次级可转债),是指保险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破产清偿时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普通负债之后、且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公司股份的债券。
《通知》表示,保险公司次级可转债在转换为股份前,可以计入公司的附属资本。
根据《通知》的要求,保险公司申请发行次级可转债,还要符合四方面的条件:破产清偿时,次级可转债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普通负债之后;不得以公司的资产为抵押或质押;保险公司次级可转债的条款设计应当有利于促进债券持有人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除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情形之外,发行人不得另外赋予次级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主动回售的权利。
中国平安 (601318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无疑是此次政策开闸的首家收益公司,近日,它在公告中称,已拿到保监会批复文件,但却并未透露市场关心的“可转债可否在转股之前,计入公司的附属资本”。不难理解的是,因为这将会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提升偿付能力的“时间表”。
据机构预计,2012年上市保险公司的融资需求较小,但2013年之后的两三年内,如果资本市场持续不景气,四家上市保险公司将约有合计一千亿规模的可转债发行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