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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因不当宣传被罚

来源:台州理财网  作者:金融实习  日期:2012-06-04   [字体: ]
  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保监罚〔2012〕18号

  当 事 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住 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新南路263、295、297号

  主要负责人:张捍东

  经查实,2011年2月,投保人许可向你公司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情况,你公司工作人员郭渝屏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其它金融产品收益进行不当类比,把保险分红与定期存款利息进行比较,把缴纳保费说成是存钱,并不实宣称“作为中长期投资,肯定比银行利息高”。

  上述行为有电话录音、相关人员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罚款12.5万元。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以下账户,并将缴纳罚款凭据的复印件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601939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重庆市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账号:50001333600058067698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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