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去年底以来,保监会积极研判市场形势,主动做好投资政策储备,运用前瞻性、趋势性、周期性分析,修订或者拟定了10余项规定,形成新的政策“组合拳”。内容包括: 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建立市场化竞争机制,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增加无担保债券品种,扩大投资操作空间,支持保险机构获取信用利差; 优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增加可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促进保险资金实现全球化配置等等。
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政策规定,有的已基本成熟,稍加完善即可发布;有的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择机发布实施。这些政策措施,既与中央确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相一致,又符合保险机构的现实投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这些举措,有利于提升民生工程和实体经济的力度,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改革,促进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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