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8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农村住房保险,这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全省670万农村住户被全部纳入保险对象,省级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元,由省政府统一投保、统一埋单,农户无需掏一分钱,只要具备福建省农村户籍、现有住房在农村,因灾倒损房屋后,都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保险理赔款。
6年来,省财政为农房保险投入保费2亿多元,全省9.7万农村住户因灾得到保险理赔金近2.1亿元,构建起一套“低保费、广覆盖、统一保”的农房风险分散机制,不仅充实了灾后重建资金,也增强了灾区群众抗灾自救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