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透露称,届时将有28类销售误导行为被禁令,共分为欺骗(9类)、隐瞒(9类)、阻碍或诱导(4类)、不当销售行为(6类)等四大类7月5日,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从相关渠道获悉,保监会正在就人身险销售误导行为进行认定,并将起草相关规则向业内征求意见。销售误导行为是指人身险公司、保险中介及相关人员在人身险业务活动中,通过欺骗、隐瞒或诱导等方式,对保险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说明的行为。
缺乏明文禁令,是销售误导行为屡禁不止的主因。“据我们所知,保监会正在草拟人身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规则,旨在预防和惩处销售误导行为。”据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透露称,届时将有28类销售误导行为被禁令,共分为欺骗(9类)、隐瞒(9类)、阻碍或诱导(4类)、不当销售行为(6类)等四大类。
其中,被排在欺骗行为禁令规则首位的,就是银保业务中最常见的“以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本金、利息等其他金融产品特定概念宣传销售保险产品”,这也是被保险消费者投诉最多的欺骗行为。
而对于最近出现的“灰色地带”,如“以赠送保险名义虚假宣传保险产品,以虚假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宣传销售,夸大保险公司的股东背景、市场地位及过往经营成果,宣传不存在或不实的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等行为,也被界定为销售欺骗行为。
在业内专家看来,监管部门在对销售误导行为进行认定后,相应的销售误导行为处罚规范、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机制等规章制度也应跟上。而据了解,下一步监管部门就会草拟相关的惩处及责任追究制度,以建立健全治理销售误导的制度体系。这些措施的出台虽然在短期内可能对部分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但对于保险行业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显然是有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