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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台州理财网  作者:金融实习  日期:2012-07-17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

  赣保监罚〔2012〕2号

  受处罚机构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山大道29号科鹏花园8栋三、四楼

  主要负责人姓名:张武

  你公司于2011年期间,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或资料,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公司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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