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发布的《2012年金融稳定报告》中称,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报告还称今年将探索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有效途径。但也有不同的观点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现状:利率市场化“抢跑”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似乎跑在存款保险制度之前。
过去的一个多月内,央行连续两次放宽存贷款基准利率浮动范围,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6月7日,央行宣布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7月5日,又宣布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存款利率浮动范围的扩大,已使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感受到了压力。”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尽管目前这种程度的浮动,尚不至于给银行业造成致命冲击,但长远看,金融体系需要一个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需要存款保险制度。
法国巴黎银行亚洲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兴动也表示,从必要性角度讲,存款保险制度毫无疑问是需要的。
银行人士还强调,利率市场化一旦启动就不会轻易停留下来。预计今后一段时期,人民银行还会有一系列动作出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猜想:保额上限或达30万
那么,如果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保险费率要多高才合适?同时保额能达到多少呢?
按照瑞银的分析,由于30万以下的存款账户大约占到总账户的95%以上,因此将保险限额定在20万至30万具有较高的涵盖度。
此外,考虑到中国金融体系的现状,将可能先实行简化的分类差别保险费率,条件具备后再过渡到风险差别费率更为可行。存款保险制度推行初期,0.04%-0.12%的差别费率水平或较为合适,对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农信社三类群体分别实行0.05%、0.08%和0.11%的费率水平。
根据瑞银的观点,按照实行20万的限额保险、0.04%-0.12%差别费率计算,大约需要10年可以达到保险基金目标规模,每年对上市银行净利润增速的影响在1个百分点左右。在基金达到目标规模后,保费费率有望降低,对上市银行盈利的影响将降低到0.3个百分点。共 2 页 1 [2] 下一页 末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