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核销是信用卡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到了规定时间能否及时上报核销材料,也是评价支行尽职催收和风险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为了提高信用卡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促使信用卡核销工作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该行在辖属支行推行每月核销上报制度,将信用卡核销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
推行信用卡核销月度报送制度,即对达到“信用卡催收工作条例”时间规定的透支户,支行要在次月25日前上报核销材料,二级分行相应经过银行卡部门初审,内控监察部门责任认定,信贷管理部门复审等三个环节审查,资料缺失的需在15天内补充完整。对于不能按时上报、或不能补充完整资料、或审查不通过的,退到发卡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二次责任评议。
该制度实施之前,信用卡核销工作基本上是一年组织1—2次,近年来每次上报核销的都达到500份以上。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500份材料组织,以及内部审查、盖章等4道工序,由于工作集中度过高,容易形成差错,严重影响核销质量。信用卡核销月度报送制度出台后,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使信用卡核销工作更加规范,提高核销质量和时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