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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六情形险企应解聘或更换投资管理人

来源:台州理财网  作者:金融实习  日期:2012-07-27   [字体: ]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一旦投资管理人出现了下述六种情形,保险公司应当及时解聘或者更换投资管理人。

  (一)违反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约定;

  (二)利用保险资金财产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与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发生重大利益冲突;

  (四)投资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五)不再满足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资质;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或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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