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人民银行仙居工行组织的关于信用卡诈骗罪中“二次催收”认定问题的座谈会在仙居工行大会议室召开。参会的单位包括人民银行仙居工行、各商业银行分管行长和卡部总经理。
座谈会上县公安局传达了2012年台州市公检法机关第二次联席会议精神。各商业银行分管领导主动发言,相互交流,分享近年来在信用卡催讨过程中的经验方法和遇到的困难,以及和公安经侦大队在催讨过程中的配合情况。
最终会议明确了对于信用卡透支不良在1万元以上的可先进行立案诉讼,再移交公安经侦采取刑事诉讼执行。发卡银行对二次催收的方式可以同种也可以不同种,但须间隔十五日,催收通知书应写明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座谈会还明确了信用卡欠款催收通知书的格式,便于下一步正常开展信用卡的催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