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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销售虚列费用 生命人寿被罚5万停业6个月

来源:台州理财网  作者:金融实习  日期:2012-06-09   [字体: ]
  中国经济网6月6日讯 大连保监局日前下发对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生命人寿大连分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的处罚决定。因销售误导、虚列营业费用,该分公司被停止接受新业务六个月,并罚款5万元。

  据悉,生命人寿大连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116条、86条的规定。故大连保监局给予其上述处罚。郭中涛,对于销售误导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保险法》第116条的规定,故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孙颋,对于虚列营业费用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故给予警告,并罚款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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